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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李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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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维华:加盟商欺诈总部的七种套路(五) 2008-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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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在加盟终止后,继续使用具有特许人标志的物品或技术等。

比如小天鹅火锅曾状告其一个加盟商在加盟结束后仍然使用带有小天鹅标志的物品,并成功向该加盟商索赔数十万元。

小肥羊火锅于2001年开始在全国推广特许加盟模式,由于急于扩张,“小肥羊“的连锁店数量最高时曾急速膨胀到了721家,但这些加盟商的质量良莠不齐,小肥羊总部管理却渐渐力不从心,体系开始出现问题,于是“小肥羊”总部开始收缩加盟、重点做直营,但“假羊”也开始崭露头角。等到2004年小肥羊拿到注册商标并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打假维权时,才发现相当数量的“假羊”都曾是“小肥羊”散落在全国各地的加盟商,这些加盟店在与“小肥羊”解除加盟关系之后,仍继续在招牌上打出“小肥羊”字样,并沿用“小肥羊”的配方底料。

然而,对于看得见的东西,特许人易于发现和制止,并维护自己的权益。但象技术之类看不见的东西,加盟商即使使用,特许人有时也很无奈,因为没有明显的“赃物”或证据。所以这种对于“隐性”资源的欺诈,常常是防不胜防的。

但这并不意味着特许人企业就没有有效的招数来对付这类加盟商,特许人企业可以采取的措施包括申请系列专利保护、押金或保证金制度、健全退盟程序等系列制度等等。

电话:010-81626880 电子邮箱:liweihua169@126.com

类别:市场营销 |   浏览数(2451) |  评论(0) |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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