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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维华:加盟商欺诈总部的七种套路(四) 2008-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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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逃避缴费义务。

对于按销售额或利润等的一定比例而非固定值来收取权益金或广告基金的特许人而言,欺诈性的加盟商常常会做假账,以减少应向特许人缴纳的相应的特许经营费用。

据《第一财经日报》叶国靖的一篇题为《拖欠加盟费导致合作难续,21世纪不动产清理门户》的报道显示,21世纪不动产的某加盟商就“长期拖欠加盟合同项下应付费用和款项等严重违约行为,且在本公司(指21世纪不动产)多次书面通知后,仍拒不纠正该等违约行为”,所以,21世纪不动产才毅然“清理门户”,取消该加盟商的资格。

但我们要注意到的是,虽然21世纪及时地“清理门户”了,但该加盟商的行为对特许人的损害在短期内却是难以清理的,比如该报道中写到,“市场人士分析指出,此次‘解约门’对于21世纪不动产的加盟体系是个不小的冲击。一方面,21世纪不动产少了一个昔日曾倾力扶持自己的加盟店,多了一个对自己了如指掌的竞争对手。……另一方面,**公司(笔者注:即21世纪的该加盟商)开了个不好的先例——自己做大之后就另起炉灶、分庭抗礼。这有可能导致其他加盟店的效仿。”

应对这种现象的方法其实有很多,特许人企业除了依靠法律或合同来严格约束与惩罚之外,还可以采取其他一些有效的措施,比如特许人企业可以改变特许经营费用的组合(比如把按比例收取的费用改成按定额收取,把后期收取的费用提前收取,建立保证金、押金制度等等),对按时缴费的进行奖励(可以是物质、资金等奖励,也可以是精神奖励,还可以是反馈一些好的建议、加强或增加对加盟店的扶持力度等等),健全或改变财务管理机制(比如营业额统一由总部或区域分部收取)等等。

电话:010-81626880 电子邮箱:liweihua169@126.com

类别:市场营销 |   浏览数(2513) |  评论(0) |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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